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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法官·荟 法治护航文旅 让东湖意“游”未尽——这场旅游纠纷联席会聚焦这些重点

时间: 2024-12-07 22:01:02 作者:淡水石斑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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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一代伟人在东湖听涛酒家驻足,品尝武昌鱼的美味而留下诗篇佳句,深厚的文化渊源以及丰富的旅游资源,让武汉东湖吸引了无数海内外游客前来观赏。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9月29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举办第四十届光谷·法官·荟——《聚焦旅游纠纷新问题,共绘法治旅游新蓝图》。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工委委员、副主任翟玉峰,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政委夏昌作,东湖高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武强,东湖高新区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兰出席会议,东湖风景区文旅局、东湖文旅集团、东湖绿道运营管理公司等14家单位参与本次法官荟活动。

  “绿水青山卧城中,人水和谐慢生活。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湿地公园,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积极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思想,坚持守正创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奋力打造世界名湖、人民乐园。希望我们大家多来东湖绿道享受城市里的慢生活。”

  活动伊始,副主任翟玉峰为本次活动致辞,向出席活动的各位嘉宾表示衷心感谢,并预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会上播放了东湖高新区法院18周年记录片以及东湖人民法庭宣传片,随后,东湖人民法庭庭长李志涛向与会人员介绍东湖法庭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辖区旅游类纠纷的审理情况。

  “近年来,黄陂法院从始至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立足辖区旅游资源优势,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大力开展旅游巡回审判工作,大力延伸司法服务旅游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黄陂区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4A级以上景区数量位居全国县市区第二、全省第一,本次法官荟特别邀请黄陂区法院长轩岭法庭庭长陈广作经验交流,从完善巡回审判布局、机制建设赋能审判、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三个方面带来分享,以他山之石,琢己身之玉。

  “东湖风景区作为国家5A级旅游景点,每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处理旅游类纠纷投诉压力较大,为促进旅业良性发展,东湖高新区法院组织编写了一份旅游纠纷类白皮书,值此国庆佳节来临之际,正式向大家公布……”

  会上,李志涛代表东湖高新区法院发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旅游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专项梳理了法院2019年至2024年近五年审理的旅游类纠纷案件,详细的介绍了旅游类纠纷案件审判基本情况、主要案件类型的法律风险,并对风险防控提出具体建议。

  本次白皮书旨在旨在向行政主任部门、旅游公司、游客等各方主体提示旅游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防控建议,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以促进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如果各位在旅游管理、纠纷化解中有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有相关的意见建议请直言不讳,我们好为大家提供更精准的对接。”法院院长程皓的一句话,让各位代表们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我们作为大型旅游企业,在游客的接待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许多旅游纠纷。之前与东湖法庭的沟通过程中,感受到法庭在涉企纠纷上非常贴近实际,不仅深入到企业了解相关案情,而且尽最大努力帮企业和游客打破沟通壁垒,帮助纠纷依法高效化解。”

  “希望今后可以引入三方调解机制,让我们提高与游客做到合理协商和沟通的能力,防止问题升级为冲突和争议,通过加强从业人员法律素养,以一同营造东湖景区整体形象。”

  “建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法庭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多部门参与的旅游纠纷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旅游纠纷处理情况,研究旅游纠纷调解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立足当前,打造东湖特色旅游品牌,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和作风的养成,根据旅游服务需求,提升布局体系;着眼长远,共同开展平安东湖工作,联合成立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优势资源互补,细化旅游工作服务项目。”

  “目前公园经营主体复杂,投诉处理化解纠纷方面压力较大。存在一杆子插到底、沟通不成就立即进入诉讼的情况,没有充分的利用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需要加强法律专业培训,提升问题协商解决能力。”

  “希望加大对旅游类相关普法的宣传,当前宣教力度还有待提升,希望法院组织送法上门,或者开展旅游相关从业人员的系统性培训,提升尊法守法用法水平。”

  “希望多组织法律和法规和行业旅游安全规范方面的培训,将积极组织景区单位多与东湖法庭展开相关交流,推进旅游纠纷投诉多元化解,加强与诉讼阶段的有效衔接,促进景区旅游从业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我们带着对“楚韵山水、大美东湖”的独特情感,相聚在帆船公园,共绘法治旅游新蓝图,这是我们神圣的使命、共同的责任,也是彰显“两山”理念的再出发。”

  一是凝聚广泛共识“组团普法”,一同营造“人在旅途、法在身边”的浓厚氛围。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成立旅游类纠纷普法小分队,深入东湖绿道、八大景区,切实用“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面对面为游客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同提升游客满意度。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把“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构建旅游投诉多元化解机制,充分的发挥庭所联动工作站作用,推动景区纠纷在一线化解,促进旅游产业良性发展,保障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对游客投诉、矛盾纠纷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联合主管部门开展协商会谈,通过以案释法引导旅游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三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共同守护好“楚韵山水、大美东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了具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东湖法院将牢牢把握高水平发展第一个任务,努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守护好大美东湖的青山绿水,守护好武汉市民近在咫尺的诗和远方。